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4年5月7日師大數學字第1041010692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對象為領有教師證之國小教師或領有數學科教師證之國中教師;高雄、嘉義、台南、南投、宜蘭、彰化場各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及國中組)各開一班,每班以40名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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