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4年4月17日總處給字第1040031365號函辦理。
二、 104年全國公教美展經人事總處聘請各類評審委員評選出100件得獎作品,將併同30位評審委員應邀參展作品,收錄於104年美展專輯編輯成冊並一同展出,以供各界典藏觀摩。
三、 104年本府共送101件作品參展,榮獲團體獎第1名,得獎作品計11件(如附件1)。為鼓勵獲獎同仁,核予得獎人員敘獎如下(獎勵名冊如附件2):
(一) 現職人員:作品獲評前3名之作者5人,各敘記功1次;優選1人,記嘉獎2次;佳作2人,記嘉獎1次,並均頒給獎狀1紙(請派員至本府人事處領取),請服務機關學校公開表揚,並按獎勵名冊依權責自行核布。
(二) 退休人員:佳作(2件)1人,預計於104年6月25日辦理之退休人員承與傳懇談會中公開頒給獎狀1紙。
(三) 員工眷屬:佳作1人,請推薦機關代為頒給獎狀1紙(請派員至本府人事處領取)。
四、 104年美展佳作以上作品,將於104年7月31日假國立國父紀念館舉行頒獎典禮暨首展,隨即於東、南、中、北部等地區巡迴展出(如附件3)。各場次展出期間,請各機關鼓勵所屬同仁踴躍參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