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光臨 Guest !
 主選單
 學校資訊
學校簡介
安中人電子專刊
年度課程計畫
新生入學專區
公開授課
 行政單位
校長室
教務處
學務處
總務處
輔導室
人事室
會計室
家長會
 領域網頁
國文領域 英文領域
數學領域 自然領域
社會領域 健體領域
藝文領域 綜合領域
資訊與生活科技網站
特殊教育網站
 網路資源區
高職及五專資訊查詢系統
桃園市教育局
「國圖到你家」數位服務平臺
輔導室(輔導組) : 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事件處理程序及裁罰基準
於 2013/9/2 11:03:46 (185 人讀取)

一、為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第36條所定罰則,針對本府所主管學校違反性平法事件行為,進行妥適及有效之裁處,並建立執法公平性,提升公信力,以期減少爭議及行政爭訟之行政成本,爰訂定本府處理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事件處理程序及裁罰基準(以下簡稱本裁罰基準)
二本裁罰基準所定處理程序摘述說明如次:
(一)本府知悉所轄學校涉嫌違反性平法規定情事者,得組成調查小組實地稽查、蒐證
(二)違反性平法規定應受裁罰者,經審酌個案情形,認依裁訂罰基準處罰仍屬過輕或過重者,得在法定處罰金額額度內,敘明理由,予以加重或減輕處罰;必要時,得提經本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討論議決。
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防治準則,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知悉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平事件時,應向學校權責人員通報,並由學校依相關法律向社政及教育主管機關通報;如未按上開規定通報者,將依本裁罰基準第9項次處以罰鍰。

這些評論各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對於他們的發言內容, 本站不提供任何擔保.
 教師專區
校務系統 公文系統
桃園市教育vpn
教師差勤系統
eCPA人事服務網
教育部SSO
教育公務單一認證授權平台
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台
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無線認證管理系統
新K12數位學校
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
學習扶助科技評量網站
桃園市介聘甄選網
教師甄選網
教育雲
觸屏使用說明網站
觸屏使用說明ppt
網路郵局2
登入管理

 評鑑專區

交通安全評鑑網
== 111年度 ==

111年健康促進網
111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網
== 110年度 ==
109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網
109年度的健康促進計劃網
== 109年度 ==[/color]
108永續校園與環境教育網
108健康促進網

地址:327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中山西路三段96號 TEL:03-4862507 FAX:03-4863294 網頁管理員信箱
Copyright 2003 © ImageSqu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