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客家委員會105年1月5日客會綜字第1050000251號函辦理。 二、 為推展海內外客家事務交流合作活動,弘揚客家文化及精神,客家委員會業修正「客家委員會推展海內外客家事務交流合作活動補助要點」(詳如附件),可逕至該會網站(http://www.hakka.gov.tw/法令規章)下載或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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