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文化局辦理103年度第2期「藝文研習班」

日期 2014/4/7 10:25:16 | 新聞分類: 教務處(教學&設備)

說明:
一、 依據桃園縣政府文化局103年4月1日桃縣文視字第1030003320號函辦理。
二、 全程參與研習者覈實核發教師研習時數。
三、 檢附桃園縣政府文化局藝文研習班招生簡章1份。
四、 本案聯絡人:桃園縣政府文化局黃小姐,電話:03-3322592分機8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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