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中小學行政人員及教師性別平等教育研習課程」相關資料
日期
2012/12/26 12:59:57 |
新聞分類:
輔導室(輔導組)
一、依據教育部101年12月3日臺訓(三)字第1010230348號函辦理。
二、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5條規定,教職員工之職前教育、新進人員培訓、在職進修及教育行政主管人員之儲訓課程,應納入性別平等教育之內容。
This article comes from 永安國中全球資訊網
http://163.30.202.2
這篇文章的連結位址是:
http://163.30.202.2/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5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