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中第一高級中學104年10月14日中一中教字第1040004982號函辦理。 二、 本次研習以北部地區桃園市、新竹縣(市)及苗栗縣之國中、高中職教師(含綜合高中學術學程、高職學校普通班)為主,詳細報名暨研習相關事項,請參閱實施計畫。 三、 本局同意參加旨揭研習教師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公假登記。 四、 研習相關事宜,請洽教育部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物理學科中心官欣儀助理(電話:04-2222608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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