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4年4月8日演藝字第14040001177號函辦理。 二、 為表揚對藝術教育具有貢獻之團體及個人,請欲申請之單位於104年5月18日(一)前將相關資料送至本局終身學習科,俾利彙整。 三、 旨揭作業要點及相關推薦表請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檔案下載區(http://163.30.76.50/web_05.php)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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