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4年4月16日藝演字第1040001275號函辦理。
二、 旨揭活動說明如下:
(一) 為充實藝術教育資源,鼓勵現正從事藝術教學之教師、藝術領域輔導團成員及學生藝術類比賽之指導教師等,參與藝術教學之研發,促進教學經驗之交流及觀摩,提升藝術教育品質。
(二) 作品內容:須為國小、國中及高中(職)等各學習階段之美感教育或藝術領域教材教案、線上課程或TED 形式之演說影片均可。所推薦之作品需有具體之作者,以利核發稿酬,但臺灣藝術教育網教材教案子網中已刊登之作品,不得再被推薦。
(三) 稿酬:經本局推薦作品之作者,依當年度中央政府有關稿酬計費標準(按字及按圖片)核發稿酬,稿酬以6千元為上限。
(四) 繳交時間:即日起至104年7月3日(五)止。
三、 如欲推薦請於上述時間內,將以下資料逕(寄)送本局終身學習科承辦人江奕庭收。
(一) 推薦表1份。
(二) 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1份。
(三) 參選作品紙本1份(以A4 紙張雙面列印,頁數以不超過20頁為宜)。
(四) 作品電子檔1份(檔案大小以20MB 為限,檔案格式以jpg、bmp、pdf、tif、txt、doc、docx、xls、xlsx 等常用格式為主)。
(五) 如為線上影片,檔案限為mp4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