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本市大成國民中學104年3月5日成國教字第1040001370號函辦理。
二、 送件時間:104年6月22日至30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 送件地點:本市大成國民中學教務處(33465桃園市八德區忠勇街12號,陳莉雯老師收)
四、 本案獎勵辦法:
(一) 各校教學活動光碟送審件數至少1件,所送資料不符者,不列入計算送件數。
1、 送件數2-4件且獲獎率達50%者,每校核予2人嘉獎1次。
2、 送件數5-8件且獲獎率達50%者,每校核予4人嘉獎1次。
3、 送件數9件(含)以上且獲獎率達50%者,每校核予6人嘉獎1次。
(二) 送件作品經審查榮獲特優、優等之教師(含小組),每人核予嘉獎1次;榮獲佳作之教師(含小組),每人核予獎狀1張。榮獲特優之教師,採計著作分數0.1分,發給禮券5,000,由二人以上合作者,著作分數給分與禮券依作者人數平均之。
五、 本案聯絡人:大成國中,陳莉雯老師,0928-735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