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本局104年1月6日桃教小字第1030095589號函續辦。
二、 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12月2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30147822號函示,係有關國民中小學104年2月11日至17日課程調整至1月21日至27日進行之配合事項案,並轉知各校103學年度第1學期結業日期為104年1月20日,仍以原定日程進行相關作業;惟爾來頻頻接獲學校及家長反映,寒假行程已安排,為利課程及寒假間銜接事宜,建請結業日期能順延至104年1月27日。
三、 依上開國教署函說明所示,若各地方政府主管機關因地方特殊情況,如週邊交通及學生作息安排,可自行調整結業式之舉行日。爰在不影響學生學習權益及兼顧各校校務運作順利下,彈性調整103學年度第1學期結業日至104年1月27日。
四、 本市市立高中結業日比照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