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11月2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30135658號函辦理。 二、 旨揭條例業於103年11月19日公布,並自公布日施行,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相關事項請依本條例辦理。
地址:327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中山西路三段96號 TEL:03-4862507 FAX:03-4863294 網頁管理員信箱Copyright 2003 © ImageSqu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