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103年10月7日科實字第10302004870號函辦理。
二、 為增進科學專業知能,補充十二年國教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各學期單元所設計之課程,養成學生探索科學、分析科學並轉化科學概念的科學素養。
三、 步道依照時間與內容分AB兩方案,方案A內容包含「電磁相生感應放光輝、泡泡不滅之美夢成真、擺動空中腳踏車、明天過後求生記、兇案現場大追緝」等5條步道;方案B內容包含「我要成為海賊王-戰鬥部隊」步道。參與步道學習之學校將予以運費車資、膳費、保險費等經費補助(詳簡章七)。
四、 該學習步道方案A申請必須具備該館學習步道師資培訓或隨團培訓5小時等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