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會103年10月6日信函辦理。
二、 為獎勵教育領域中,能秉持教育理想,弘揚師道,端正教育風氣,致力提升教育品質之良師,並肯定其對國家及社會的貢獻,樹立教育典範,爰辦理旨揭獎項遴選。
三、 星雲教育獎頒發獎項如下:
(一) 終身教育典範獎:每年遴選以1人為原則 ,得獎者獲贈獎金新臺幣100萬元、獎座1座暨證書1紙。
(二) 典範教師獎:分幼兒園、國民小學、國民中學、高級中學與職業學校、特殊教育 (特教學校或高中職以下學校特教班)及大專校院等6組,各組遴選1至3名,得獎者各獲頒新臺幣20萬元、獎座1座暨證書1紙。
四、 旨揭獎項徵件採推薦方式,並已開始接受報名,推薦受理截止日期延長至103年10月31日止,遴選辦法詳請參閱基金會網站(http://www.vmhytrust.org.tw/menu/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