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局103年3月18日桃教督字第 1030018340 號函辦理。
二、 為發掘具有創意且持續致力於班級經營、教學活動之優良教師,獎勵班級經營創意教師,提高教師服務士氣,特辦理此活動,請鼓勵貴校教師參加。
三、 參加對象為本縣之國中編制內現職教師,近五年內有三年或三年以上擔任導師經歷。(不含代課代理教師)
四、 報名方式及時間:103年5月12日星期一起至5月30日星期五止寄送報名表一份,如附件中附表一;報名表寄送地點:桃園縣平鎮市環南路300號平興國中,收件人:教務處 李雯芩老師
五、 為使參賽老師有充裕時間整理班級經營歷程檔案,報名表先送,參賽之班級經營歷程檔案後送。班級經營歷程檔案送件時間:103年9月15日星期一至103年10月01日星期三止。班級經營歷程檔案送件內容:
(一) 班級經營歷程檔案送件表一份,如附表二。
(二) 承諾書一份,如附表三。
(三) 近五年內連續三個學年度班級經營歷程檔案,至多三個資料夾為限。
六、 本計畫詳細評選重點、實施期程、錄取名額及獎勵方式請參 閱附件「桃園縣103年度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國民中學教師班級經營創意獎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