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教育局102年11月18日桃教終字第1020075202號函辦理。主旨:「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8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2年11月18日以臺教師(一)字第1020165469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規定。說明:依據教育部102年11月18日臺教師(一)字第1020165469B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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