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102年3月13日桃家防字第1020002853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家庭暴力被害人心理輔導人員相關專業知能與工作技巧,深化對家庭暴力事件的服務內涵,及充實家庭暴力防治心理輔導專業人力資源,以提供各縣市政府家庭暴力及(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媒合與運用,內政部爰辦理旨揭培訓計畫。
三、本案相關辦理時間、地點及參加對象詳如簡章。
四、本局同意授權學校在不影響校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下,准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
五、本課程即日起開始受理報名,相關事宜請洽財團法人呂旭立紀念文教基金會,聯絡人:李冠瑩,聯絡電話;(02)2363-9425分機13,電子郵件: ying@shiuhli.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