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教師擬申請101年縣外介聘服務者,請於101年5月11日(星期五)下班前填妥申請表並檢齊相關證明文件(正本、A4格式影本各乙份)向人事室提出申請。備註:
(一)縣外介聘申請表請至人事室索取(請勿自行下載填寫,需使用介聘委員會提供之申請書)。
(二)申請介聘同仁請繳交:
(1)申請表(含志願表)
(2)教師證書影本
(3)歷年聘書影本(含專任教師、導師、組長、主任等聘書)
(4)99、98、97、96、95學年度考核通知書影本
(5)96年5月11日至101年5月10日以前敘獎令、獎狀影本
(6)96年5月11日至101年5月10日研習時數證明(註:桃園縣教師研習系統內之研習時數請向教學組申請列印,另如持有研習條,請一併提供俾併計研習時數)
以上(3) ~~ (6)限在本縣任教期間始得採計。
(三) 經完成介聘之教師,不到新校報到,除依考核辦法議處外,並撤銷介聘且10年內不得再申請介聘作業。
(四) 教師得依實際需要擇一申請縣內或外縣(市)介聘,兩者不得同時提出申請。
(五)為審查婚姻、親屬關係、居住時間等需要,以第六點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五、六、七目原因介聘者,應檢附101年4月11日起至101年5月10日止之全戶戶籍謄本【請注意:戶籍謄本「記事」欄不得省略】。
(六)依規定請於4月27日至5月10日上網填報個人資料(網址?a href="Ghttp://tas.kh.edu.tw" target="_blank">Ghttp://tas.kh.edu.tw)並自行列印志願表。
(七)相關表件也可至新北市政府附件下載區(http://doc2-attach.ntpc.gov.tw/ntpc_sodatt/)
下載檔案,驗證碼:0002Y3MWB
(八)國立嘉義啟智學校101學年度可能面臨減班進而產生超額教師之情形,請同仁選填介聘志願學校時審慎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