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教育部100年8月22日臺中(一)字第1000149608號函辦理。
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自103學年度實施,本(100)學年度國中7年級新生皆適用。
三、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說帖」(含「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說帖簡版(草案)」、「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說帖詳版(草案)」、「高中高職及五專免試入學說帖(草案)」、「高中高職及五專特色招生說帖(草案)」、「國中教育會考說帖(草案)」、「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後理想國中的發展願景詳版(草案)」、「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後理想高中高職的發展願景簡版(草案)」及「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後理想高中高職的發展願景詳版(草案)」已置於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主題網站(網址為http://140.111.34.179),各校可至該網站下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相關資料參閱。
四、目前規劃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相關內涵均屬草案階段,須報行政院核定後,方為定案,俟行政院核定後,教育部將另行對外界詳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