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廣播電臺原本的規定:「指定曲將由該會於決賽開賽前15日自『指定曲目』中公開抽出」2.基於獨唱項目,因唱腔多樣性,音域多變化,有別於其他項目單一樂器屬性,故修改為:「指定曲將由該會於決賽開賽前15日自『指定曲目』中公開抽出;男聲獨唱、女聲獨唱由參賽者於『指定曲目』中自行擇一演唱,否則不予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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