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選資格:
(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兼任及
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
(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校學生(含碩士班、博士班研究生)。
二、徵選組別與項目:
(一)教師組:
1、戲劇劇本(100年為傳統戲劇劇本)。
2、短篇小說。
3、散文。
4、詩詞(100年古典詩詞)。
5、童話。
(二)學生組:
1、戲劇劇本(100年為傳統戲劇劇本)。
2、短篇小說。
3、散文。
4、詩詞(100年古典詩詞)。
三、報名方式及收件日期:採線上報名,報名完成後郵寄報名表及作品等資料,自100年3月1日至4月20日止,報名網站http://web.arte.gov.tw/philology-arts。
四、收件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66台北市南海路43號);洽詢電話:02-23110574分機236。
五、旨揭活動實施計畫請逕至文藝創作獎網站http://web.arte.gov.tw/philology-arts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