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民國99年全國語文競賽─閩客語字音字形競賽實
施計畫辦理。
二、競賽組別及對象:
(一)國小學生組(包括公私立國小學生)。
(二)國中學生組(包括公私立國中、代用國中、高中附設國
中部、國中補校學生)。
(三)高中學生組(包括公私立高中職日、夜間部及進修學校
、五專前三年學生)。
(四)教師組(包括公私立幼稚園、國中、國小、高中、高職
及進修學校編制內正式教師)。
(五)社會組(除前列1至4組所具之身分外,各界人士均可參
加)。
三、競賽項目:分為臺灣閩南語、臺灣客家語字音字形兩項。四、報名方式:請於99年9月24日(五)前(以郵戳為憑)將競賽活動報名表(如附件一、二)以掛號寄至「桃園縣政府教育
處終身學習科莊尚文收(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並將
報名表電子檔傳送至sta@ms.tyc.edu.tw,逾期不受理。
五、競賽時間及地點:99年10月20日(三)下午1時30分整假桃
園市同安國小辦理(地址:桃園縣桃園市同德11街48號)
。
六、本案實施計畫請至縣府教育處終身學習科最新消息處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