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桃園縣99學年度縣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籌備處主任)遴選作業簡章」乙份,請 查照。說明:一、依據「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任期考評辦法」及「桃園縣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作業要點」辦理。二、有意申請參加旨揭遴選者請詳閱本作業簡章之規定,並於99年7月21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至12時止,備妥各項規定文件,送本府教育處創新發展科,逾期不受理。三、本作業簡章及相關表件請見附件或桃園縣政府教育處網站(http://www.tyc.edu.tw/)科室活動及訊息公告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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