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國家文官學院訂於99年9月8日及9月9日於本府公務人力培訓中心辦理99年「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宣導班」及「公務倫理宣導專班」,請鼓勵貴屬同仁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文官學院99年6月4日國院研字第0990005004號函辦理。
二、首揭國家文官學院函內容略以:
(一)為因應本(99)年年底舉行之直轄市市長、市議員選舉,為確保公務人員嚴守行政中立法,貫徹依法行政、執法公正、不介入黨派紛爭等立法精神,爰開設行政中立法宣導班,期藉由實務案例之研討,啟發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觀念,並傳授公務人員處理及因應行政中立事件之能力。又因公務人員具備正確爭價值及倫理觀念,係為建構良好文官制度之基石,為將公務倫理價值觀內化至文官體系之中,以型塑優質組織文化,特依考試院文官制度興革規劃方案第一案,開辦公務倫理宣導專班,加強公務倫理宣導事宜。
(二)參加對象:中央及地方各主管機關暨所屬機關(構)所屬公務人員。
(三)宣導班次及人數:行政中立法宣導班規劃辦理50場次,公務倫理宣導專班規劃辦理26場次,每班50人,開班情況詳如「99年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及公務倫理宣導班各縣市班次日程一覽表」。
(四)行政中立法宣導專班研習時數為3小時;公務倫理宣導專班研習時數為4小時,課程配當詳如各實施計畫。
(五)實施方式:
1、請參訓人員於參訓前先至本學院「文官e學苑」(http://ecollege.nacs.gov.tw/)線上學習「行政中立法與實務」及「公務倫理:公務員品德修養」課程,瞭解行政中立及公務倫理之基本概念。
2、採半日不住班研習,上午班次提供午膳。
(六)報名及調訓方式:
1、各班次於開辦前6週開放報名,請有意參加本研習班之公務人員,先徵得各單位主管同意後逕於本學院網頁中報名(http://www.nacs.gov.tw/)。
2、各班次報名成功人員名冊將於開班前2週公佈於本學院網站首業最新消息區,並將發函調訓通知各參訓人員服務機關。
(七)聘請講座:由本學院於相關訓練講座薦介名單內統一洽聘。
(八)研習時數登錄:由本學院依參加人員實際研習時數登錄終身學習時數。
9三、檢附上開原函影本、99年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相關專班實施計畫、99年加強公務倫理宣導專班實施計畫及99年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及公務倫理宣導班各縣市班次日程一覽表各1份(如附件1至4),請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