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3月12日臺教文(二)字第1130026993號函辦理。二、 商借教師類科與名額:(一) 印尼泗水臺灣學校:小學部2名(須擔任導師)。(二) 馬來西亞吉隆坡臺灣學校︰中學部資訊、生活科技科,擇優錄取1名。三、 旨揭商借教師期間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報名日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請詳見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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