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內政部99年4月22日台內資字第0990082240號函辦理。
二、內政部為方便民眾申辦自然人憑證及鼓勵民眾使用自然人憑證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本(99)年網路報稅期間(自5月1日起5月31日止)除於該部資訊中心設置申辦窗口外,另於臺北市加設3個臨時申辦地點(詳細資訊如來函所列),請轉知未申辦同仁踴躍辦理,並利用自然人憑證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
三、另內政部為便於民眾使用自然人憑證辦理網路報稅,已奉行政院核定,於本(99)年度自然人憑證效期屆滿者,可辦理展期3年。辦理方式為:卡片效期屆滿前60天可上網或赴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展期;效期屆滿後如未辦理展期,仍可於3年內辦理展期,惟只能臨櫃辦理,相關作業規定請至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網站(http://moica.nat.gov.tw)參閱。
四、內政部5月份將配合網路報稅舉辦抽獎活動,歡迎自然人憑證持有人踴躍點閱參加抽獎活動(詳見上開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