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國民教育輔導團實施要點辦理。二、 旨案聘期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三、 請總召組召集人擬訂總召組副召集人及各領域(議題)輔導小組正、副召集人建議名單報局辦理聘任事宜。四、 副本函送本市公私立各國民中小學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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