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新竹縣政府112年3月25日府原行字第1125410512號函(如附件1)暨新竹縣政府辦理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獎勵要點辦理。二、 本市各級學校如有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請貴校惠予協助辦理。三、 申請表件請逕至該府原住民族行政處網站下載(https://indigenous.hsinchu.gov.tw/News_Content.aspx?n=270&sms=8635&s=25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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