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資料館99年2月12日教資推字0990000574號函辦理。
二、競賽辦法及組別:
(一)高中職組(含公私立高中、高職及完全中學):由各校舉辦初賽,審薦優良作品至多五件(不區分各類別)參加決賽。
(二)國中組及國小組(含幼教):1.初賽:由各國民中小學(含幼教)自行舉辦,每校審薦優勝作品參加複賽;2.複賽:由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舉辦,自參加複審之國中、國小組優勝者中,分別審薦優良作品參加決賽;3.決賽:由國立教育資料館舉辦。
三、本案高中職組由各校逕行送件,國中(小)組請於99年6月15日前,依格式規範將作品親送至教育處數位教育科彙辦。
四、活動實施要點及相關表件請逕至http://www.nioerar.edu.tw/--公佈欄--最新消息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