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1月7日臺教師(二)字第1100173320D號函辦理。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蕭小于小姐(電話:02-77365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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