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10年12月3日南大應數字第1100020802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課程訂於111年1月26日假國立臺南大學府城校區辦理,參加對象以國民中學現職教學人員(含代課或代理教師)及學習扶助教師、完成學習扶助現職教師8小時或非現職教師18小時研習者為優先;報名課程全程參與且完成該課程各節次研習課程者,核予研習時數6小時。
三、 本案經學校薦派參加旨揭研習人員,請惠允同意核予公假登記。
四、 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中學數學科學生學習扶 助教材研發計畫之研習課程」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