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9年11月13日師大數學中字第1091029989號函辦理。二、本案訊息如下:(一)109學年度上學期分區聯盟交流,詳細時間與講師如附件。(二)本案錄取的輔導團需派員參加110年5月20日(星期四)年度研討會。三、請學校本權責核予與會輔導員公(差)假登記,所需代理代課費及差旅費由教育部國教署及本局補助辦理之精進國中小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相關計畫項下支應。四、檢附分區聯盟交流時程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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