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9月1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100814號函核定 「109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課程推動工作課程與教學輔導組一數學學習領域輔導群」業務計畫辦理。二、109學年度上學期分區聯盟交流,詳細時間與講師如附件。三、請錄取的輔導團需派員參加110年5月20日(星期四)的年度研討會。四、講師授課鐘點費及差旅費,皆由本計畫支付。五、敬請貴單位核予所屬教師公(差)假。
地址:327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中山西路三段96號 TEL:03-4862507 FAX:03-4863294 網頁管理員信箱Copyright 2003 © ImageSqu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