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本局108年10月4日桃教小字第1080088669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活動辦理期程如下:
(一) 送件日期:即日起至108年10月25日(星期五)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
(二) 收件方式:推動本土語言教學輔導訪視自評表(各校均須繳交);本土語言績優教師暨教學支援人員推薦表、教學歷程檔案及相關資料逕寄(送)大安國小教務處(地址:33465桃園市八德區大安里和平路638號,聯絡電話:3661419分機210)。
三、 評選結果預計於108年11月8日公告於本局網站首頁(https://www.tyc.edu.tw/)最新消息。
四、 檢附108學年度推動本土語言教學輔導訪視及本土語言績優教師暨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評選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