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第1次甄選未有正取人員時辦理第2次甄選;第2次甄選未有正取人員時辦理第3次甄選;第4次甄選未有正取人員時辦理第5次甄選;第5次甄選未有正取人員時辦理第6次甄選。
2.第1次甄選時,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第2次甄選時,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3、4、5、6次甄選時,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四、 上開第二款、第三款報名資格,以具出缺科(類)專長者,優先聘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