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8年4月3日臺教師(一)字第1080042763A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為鼓勵學校發展文化美感體驗課程,實施有效美感教學,涵養學生美感經驗,特規劃旨揭計畫,課程發展階段預計徵選25間藝文場館與學校共同合作發展體驗課程。
三、 本計畫重點事項說明如下:
(一) 課程發展階段(108年5月1日~109年7月31日):
1、 種子學校與藝文場館(含藝術家或專業藝文團體)合作,共同發展體驗課程。
2、 委由師資培育之大學擔任輔導角色,提供專業諮詢建議,課程經實施及修正後,上傳至藝拍即合網站媒合系統。
3、 補助藝文場館辦理教師增能研習或工作坊等教育推廣活動,提升教師運用場館資源及發展美感體驗課程之能力。
(二) 課程實踐與場館體驗階段(108年8月1日~109年7月31日):請貴校踴躍申請運用發展階段之體驗課程,或轉化為適合學生生活、學習經驗之課程,並帶領學生至藝文場館參觀。
四、 旨案計畫請貴校於108年4月22日(星期一)起至4月30日(星期二)至「藝拍即合」網站進行線上申請。
五、 旨揭計畫及相關作業要點電子檔,請逕至藝拍即合網站(網址�Ghttp://1872.arte.gov.tw/index.aspx)/藝文體驗教育專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