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公告-107學年度本校推派校長遴選委員會之教師代表投票通知1.時間-107.08.29校務會議時間2.每人至多圈選1名,超過2(含)名以廢票論,打ˇ或○皆可。3.得票數相同時,由監票人抽籤方式決定之。4.委員任期1年,自107年9月1日至108年8月31日止。5.校務會議結束後由人事室開票,由教務處指派組長監票,票選結果送陳校長後以紙本方式公告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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