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8月1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090146號函辦理。
二、 有關旨揭評閱委員報名資訊如下:
(一) 報名資格與條件:
1、 無三親等以內之親屬或授課對象為108年度國中教育會考之考生。
2、 須為正式國文教師,不得為代理、兼課或實習教師。
3、 須能完整參加2次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活動;經培訓並評選為會考評閱委員者,須全程配合108年國中教育會考寫作測驗閱卷工作。
(二) 錄取名額:
1、 公、私立高中、職教師共計招募300名;公立國中教師共計招募80名(其分配表如附件1)。
2、 錄取順序以具會考寫作測驗閱卷經驗之教師為優先,僅具國中基測閱卷經驗或無閱卷經驗者則依傳真順序錄取,額滿為止。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將保留報名資格審核權。
(三) 報名方式:於107年9月12日中午12時前,以學校為單位,將報名表(如附件2)傳真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傳真電話02-8601-8910),並電洽洪小姐、王小姐(電話:02-7714-8572、8493)確認。
(四) 培訓時間:預定於107年11月及108年2至3月間各舉辦1次,每次為期1天。培訓活動場次分配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統一規劃後,另發開會通知單,因人數眾多,將不受理場次異動。
三、 貴校教師參加旨揭工作經學校同意核予公假及課務排代,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由本局辦理代課鐘點費預算不足補助作業,並請學校相關人員應在不重複支用原則下支領經費。
四、 參與培訓活動之交通補助費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依計畫經費及相關規定核支;至正式閱卷期間之代課費及交通補助費,另由108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依相關規定支給。
五、 本案如有疑議,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洪小姐、王小姐(電話:02-7714-8572、8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