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Q&A(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7年7月修訂版)」,請查照轉知並加強宣導。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7年6月27日總處培字第107004479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地址:327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中山西路三段96號 TEL:03-4862507 FAX:03-4863294 網頁管理員信箱Copyright 2003 © ImageSqu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