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立內壢國民中學107年1月2日內國教字第1060009981號函辦理。
二、 本案決選結果如下:
(一) 第一名:從缺。
(二) 第二名:「藻救之道」(平鎮國中)等1件。
(三) 第三名:「百年好河」(平鎮國中)、「觀新藻礁」(內壢國中)、「陸•瞧」(富台國小)等3件。
三、 案內學生參與旨揭賽事榮獲佳績,請貴校依權責獎勵得獎學生,並予以公開表揚,以資鼓勵;獲獎隊伍獎金部分請貴校派員至內壢國中教務處領取。
四、 本案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核敘指導教師第二名嘉獎1次,第三名獎狀1張,並授權學校逕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後發布;另獎狀請惠予轉頒受獎者。
五、 檢附獲獎名單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