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旨揭案為推廣語文學習風氣,提升各區語文水準並培養全國語文競賽優秀選手,請貴校於所屬轄區語文競賽辦理完竣後,務必將此培訓營訊息轉知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鼓勵其踴躍報名參加。
二、 本案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 研習期程:106年8月2日至8月5日止,為期8日。
1、 研習地點:新莊國小。
2、 參加人數及對象:預計40名。
(1) 各區語文競賽閩南語朗讀優勝前2名。
(2) 近5年內曾獲得本市閩南語朗讀教師組決賽前6名且尚未獲得該項全國賽第一名者。
3、 報名時間:自106年7月5日起至106年7月10日截止。
4、 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期限內逕至新莊國小網站首頁報名,經資格審查通過錄取;若報名人數超過參加名額,則以符合資格且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
5、 錄取公告:106年7月14日於新莊國小網站首頁公告錄取名單。
6、 本案若貴校考量報名時間為暑假,建議可先行轉知貴校參加區複賽選手,俟貴區複賽成績公告後,即可於報名期限內進行報名作業。
7、 本案如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新莊國小教務處張雄騰主任(聯絡電話:3231264-210)。
三、 貴校薦派參加本活動之學員、帶隊老師(指導老師)、工作人員及講師,活動期間核予公(差)假登記;惟若當日已領講師費者,不得再請領差旅費。
四、 隨函檢送旨揭實施計畫1份或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最新消息(http://163.30.76.50/)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