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5年12月26日藝視字第1050004507號函辦理。 二、 旨揭特展自105年12月23日起至106年2月7日止,上午9時至下午5時(週一休館)於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第1、2展覽室展出,歡迎貴校師生踴躍蒞臨參觀。
地址:327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中山西路三段96號 TEL:03-4862507 FAX:03-4863294 網頁管理員信箱Copyright 2003 © ImageSqu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