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5年12月1日藝視字第1050004165號函辦理。 二、 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 收件時間:106年3月1起收件至106年4月15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歉難受理)。 (二) 收件方式:將作品以掛號(或包裹)郵寄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收」(10066臺北市南海路43號),信封上須註明「參選2017年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及參選組別。 三、 相關書表及製作參考範例,請逕至該館網站(http://www.arte.gov.tw)下載及查詢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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