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本局105年11月4日召開本市105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第4次審議會決議事項辦理。 二、 本案相關文件可逕至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網站 (http://st.psees.tyc.edu.tw/~nsbee/)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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