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中第一高級中學105年8月29日中一中教字第1050007442號函辦理。 二、 本次研習以北部地區(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桃園市、新竹縣(市))等7縣市之國中、高中教師(含綜合高中學術學程、高職學校普通班)為主。 三、 本局同意參加旨揭研習之教師,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 四、 研習相關事宜請洽教育部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物理學科中心官欣儀助理(電話:04-2222608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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