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永安國民中學105學年度第1學期美術科第1.2.3.4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一、代理教師招聘類別及缺額
科目:美術(虛缺) 1名
二、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
本科第1次甄選,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
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本科第2次甄選,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本科為第3.4次甄選,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其他事項詳如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