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5年7月6日臺教社(四)字第1050093307號函辦理。 二、 旨揭課程微調後課表如附件,參加人員公(差)假請學校本權責卓處。 三、 研習班錄取對象以正式教師優先,正式教師以外人員採報名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如遇報名人數超額,承辦單位有權提前關閉報名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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