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市外介聘人事室重要通報
一、重要日程(逾期視同放棄申請)
(一)4/25(一)8時-5/8(日)24時自行上網填報資料
(網址�Ghttp://tas.kh.edu.tw/)並列印志願表。
於上網進行電腦作業時,應自備可讀取健保卡之晶片讀卡機與本人最新健保卡,以確認使用者身分。
(二)105.5.5(四)下班前檢具以下資料並依序排列送人事室審查
(正、影本各乙份,影本請以A4尺寸呈現)
(1)申請表及志願表。
(2)教師證。
(3)學歷證書。
(4)介聘原因證件文件(具多款介聘原因時,擇一採計):
1.以第六點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五、六、七目原因介聘者,應檢附105年4月14日起至105年5月8日止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註: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記事足資證明申請介聘原因;
若關係者(配偶或父母)與申請教師不同戶籍,須2者皆附)。
2.以第六點第一款第一目原因介聘者,須另檢附配偶有關證件。
a.配偶在軍公教機關服務者,應附服務單位之服務證明書(註明服務單位所在地地址)。
b.配偶在私人機構服務者應附服務證明書(註明服務單位所在地地
址)及投保勞保證明資料;
c.配偶為自營事業者,應附自營事業登記證明(註明公司行號所在地地址)以營利事業登記證所在縣市為採計標準及投保健保證明;
d.配偶為自耕農者,應附有關機關開具農地所在地證明或農保之投保證明;
(5)年資證件:本市歷年聘書、本市歷年兼職聘書。
(6)考績證件: 本市最近5年考核通知書(99-103學年)。
(7)獎懲證件(含留職停薪期間):
本市最近5年獎懲令(100.5.9-105.5.8發佈)。
(8)研習證件(含留職停薪期間):
本市最近5年研習資料(100.5.9-105.5.8期間)。
A.桃園市教師研習系統的研習時數:請逕洽教學組長申請。
B.全國教師進修網研習時數:因授權個人請自行列印市外的研習時數。
(9)留職停薪者請檢附核備文(無則免附)。
二、基本條件:
(一)現職教師在同一學校實際服務滿四學期為原則,惟於同一學校滿二學期因結婚或生活不便,有具體事實,經服務學校同意者,得申請介聘。
(二)市內、市外介聘,祇能擇一申請,市內介聘一經提出(超額除外),不得再申請市外介聘。
(三)經達成市外介聘之教師,不參加該介聘學校教評會審查,或經審查通過,無故不到該校報到,原服務學校應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等相關規定議處,並於十年內不得再申請介聘他縣(市),不得異議,請教師審慎評估後再提出申請。
在確認會議決議前,因前項教師未報到,致影響他校教師介聘者,各該介聘均失其效力,各教師仍留原學校服務,原學校不得拒絕。但未報到教師之原學校可增開缺額者,不在此限。但於確認會議決議後,教師不得持任何理由要求依本項辦理。
三、上網填報及送件後接下來的重要日程請您留意:
5/10人事室至龍潭國中送件審查。
5/31介聘結果通知各校。
6/3若達成市外介聘,請教師攜學歷證件及通知單赴該校教評會審查。
有關市外介聘日程表、作業要點及積分審查原則等規定,請詳閱本校網站最新消息,或桃園市國中介聘甄選網http://home.ltjhs.tyc.edu.tw/~105teacher/�]亦即龍潭國中網頁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