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中第一高級中學105年2月25日中一中教字第1050001435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相關資訊,分述如次:
(一) 參加對象:北部地區(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桃園市、新竹縣(市))之國中、高中職教師(含綜合高中學術學程、高職學校普通班)為主。
(二) 研習時間:105年3月15日(星期二)。
(三) 研習地點: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至善樓物理實驗室。
三、 本局同意參加旨揭研習教師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公假登記。
四、 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教育部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物理學科中心官欣儀助理(電話:04-2222608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