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開班期間:即日起至105年12月15日止。
二、研習人數:每班至少10人。
三、研習對象:本市公務機關同仁。
四、辦理地點及方式:視各機關辦公作息,擇固定時段及地點
,向本局申請開課。
五、研習內容:
(一)公務/生活客語研習班:以研習辦公、接待洽公民眾或日常生活所需之客語會話為主,可視學員需要規劃課程之內容、程度(初階、進階)與腔調(四縣腔、海陸腔等),每班上課時數原則為12小時(每週至少2小時)。
(二)客語能力認證衝刺班:以增強學員信心,協助通過客語認證考試之教學為主,可視學員需要規劃課程之程度(初級、中級暨中高級)與腔調(四縣腔、海陸腔等),每班上課時數原則為36小時(每週至少 2小時)。
六、師資及教材:由本局聘請本市客語薪傳師授課並提供相關教材。
七、獎勵措施:
(一)全程參加(含請假1次以內者)研習者,由本局製發研習證書,公務人員並依實際上課時數核給終身學習時數。
(二)全程參加(未請假缺課)研習者及期末評核優異者,贈送文宣品1份。
八、請各機關針對參與本計畫之研習人員,給予公(差)假處理。
九、隨文檢附「105年度推廣客語研習實施計畫」暨開班報名表,惠請各機關至遲於預定開課前二週將報名表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送達本局,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本局承辦人朱小姐,電話:(03)4096682分機2003。